服务指南
● 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结算办理流程:
(一)所需资料:
1、住院费用统筹支付汇总名单;
2、住院费用统筹支付结算表(医院须加盖公章);
3、未联网的医院须开记帐专用表,联网的医院特殊情况须开记帐专用表;
4、财政、税务部门制作或监制的住院收费专用票据;
5、患者或家属签字认可的费用清单;
6、中药复式处方;
7、出院病情证明。
(二)受理窗口:三楼2区17号窗口
● 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费用结算办理流程:
(一)所需资料:
1、定点医疗机构打印的“基本医疗个人账户支付名单” (加盖公章);
2、定点医疗机构打印的“基本医疗个人账户结算汇总单” (加盖公章)。
(二)受理窗口:三楼2区1、16、17号窗口
(三)服务时限:随到随办(节假日除外)
● 单位住院费用结算办理流程:
(一)所需资料:
1、住院费用统筹支付汇总名单(加盖公章)、住院费用统筹支付结算表;2、费用清单、中药复式处方;
3、出院病情证明;
4、财政、税务部门制作或监制的住院收费专用票据;
5、异地住院须提供当地社保机构对医院的定点、等级证明;
6、外伤住院须提供住院病历及病人身份证复印件、外伤调查委托书、单位对外
伤情况的证明、本人或家属联系电话;
7、异地安置人员在成都地区住院需提供单位对本人回成都住院的确认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二)流程:受理斗审核斗结算呻转账(行政非经营性收据)
(三)费用报销时限:本市出院两个月内,市外三个月内,逾期不予办理
(四)受理窗口:三楼2区17号窗口
(五)结算窗口:三楼2区1号窗口
● 个人垫支住院费用结算办理流程:
(一)所需资料:
1、财政、税务部门制作或监制的住院收费专用票据;
2、患者或家属签字认可的费用清单、中药复式处方;
3、出院病情证明;
4、异地住院、外伤住院须提供住院期间的病历首页复印件(须含人院记录,市本级定点医院除外);
5、异地住院须提供当地社保机构对医院的定点、等级证明;
6、病人身份证、社保卡以及其在成都市工行、农行或建行任一活期存折账号(委托他人办理须提供病人和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异地安置人员在成都地区住院需提供单位对本人回成都住院的确认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二)费用报销时限:本市出院两个月内,市外三个月内,逾期不予办理
(三)服务时限:随到随办(节假日除外);外伤住院结算时限为2叶工作日(特殊情况除外)
(四)受理窗口:三楼2区6、7号窗口
● 门诊特殊疾病费用结算办理流程:
(一)所需资料:
1、门诊特殊疾病、家庭病床审批表;
2、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专用票据;
3、专用病历处方;
4、检查、化验报告单;
5、药品和治疗项目价格清单;
6、本人社保卡;
7、病人和代办人身份证;
8、病人本人在成都市建行、农行或工行活期储蓄存折;
9、门诊特殊疾病、家庭病床治疗期间发生住院的需提供住院费用明细清单。
(二)报销时限:结算手续应在审批期满之后3个月内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四)服务时限:随到随办(节假日除外)
住院、门诊特殊疾病、家庭病床费用报销公式:报销金额二(费用总额—个人首先支付金额)X报销比例(75+年龄X0.2)%
温馨提示:以上费用报销时单位、本人须按时足额交纳社会保险费后方可办理。
急诊、门诊或住院后,持有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人员,可以前往相关机构办理报销。但是许多人并不了解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的流程。大家保将就这一问题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住院患者在区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
首先出示医疗保险卡,然后按医院的等级交纳一定的门槛费,出院后到医院的医保结算处即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二、异地住院患者报销程序
(一)申报结算资料
异地住院报销请携带下列资料
1、住院结帐发票(盖章)
2、住院费用明细清单(盖章)
3、出院记录(盖章)
4、使用目录以外药品及特殊诊疗项目的志愿书复印件(盖章)
5、医疗保险卡
6、手续完备的“武汉市蔡甸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转诊单”
(二)结算
异地住院手续齐全,5个工作日后凭收单凭据、本人身份证(代领人需提供代领人身份证)结算报销。每月28日至月底暂停报销,次月一日起恢复报销。
三、门诊重症疾病患者报销程序
(一)报销时间
高血压和糖尿病门诊重症病人的报销时间:1季度为3月份;2季度为6月份;3季度为9月份;4季度为12月份。
其他病种的门诊重症疾病患者每月报销一次。
(二)申报结算资料
1、门诊医疗收据;2、中文处方划单价并盖章;3、检查附检查报告单原件。
(三)结算
手续齐全5个工作日后结算报销金额直接划入本人银行存折。